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走私犯罪辩护
文章列表
四川移民局局长收受贿赂32万元获刑11年
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移民局原局长欧萍兰受贿32万元,11月2日被元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元坝区移民局负责对亭子口移民工程集镇迁建的实施规划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被告人欧萍兰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承揽移民工程、工程征地拆迁、协调地方关系、招投标环节等方面给予“关照”,先后收受曾某、伏某、商某等人贿赂共计3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萍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达3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法院考虑到被告人欧萍兰具有坦白的从轻情节以及拒不退赃的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车行义——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13501153887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50115388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