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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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可以判处死刑的量标准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来源: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车行义——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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