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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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的执行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如果实际执行10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来源: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车行义——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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