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该院从审理的“涉毒”案件中发现,毒品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应引起高度关注。
一是出现新类型毒品犯罪。2010年,长寿区首次出现了制造毒品的新类型犯罪,如被告人朱强、朱小伟、王忠制造毒品一案,三被告共谋制造毒品并由王忠负责具体试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王忠已成功制造出毒品“甲基苯丙胺”11.66克。
二是出现请客吸毒现象。吸毒行为的时尚化、交际化性质,促使了当前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以前是请客吃饭,现在是请客吸毒”的新现象。如被告人夏欢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夏欢在结婚前一晚与好友一起聚会,为了给聚会增加气氛,他以发毒品代替发“喜糖”,在分给朋友吸食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是涉案毒品种类不断增多,微量贩毒现象异常突出。在审结的“涉毒”案件中,除了海洛因在毒品犯罪中占据“半壁江山”外,涉及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等的毒品犯罪案件也在逐渐增多。同时,贩毒分子为了方便交易、逃避打击,通常将毒品分零贩卖,该院审结的58件贩卖毒品案中,贩卖1克以内毒品的案件有39件,占该类案件的67.24%。
四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无业人员和农民为主。在判处的87名罪犯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81人,占罪犯总数的93.1%,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有6人,占罪犯总数的6.69%;同时,该类犯罪的主体多为城乡无业人员及农民,在判处的87名罪犯中,无业人员为41人、农村人口为32人,占罪犯总数的83.91%;
五是性别结构以男性为主,女性人员有增多的趋势。2007年至2009年期间,该院判处的毒品犯罪人员中,女性仅为2人,占该类案件判处人数的3.7%。2010年1-6月,该比例上升到18.19%,女性从事毒品犯罪的人数达到6名,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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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京著名死刑复核律师